老年痴呆有轻有重,临床上如何分级?

根据智能障碍的程度和表现症状的不同,老年痴呆临床可分为5级:

Ⅰ级( _):属于正常与痴呆间临界状态的生理性精神老化。缺乏鲜明的知觉体验,关心与兴趣范围狭窄,易于瞬间遗忘,无足够的应变能力,学习与工作能力下降,不能适应复杂或创造性劳动;

Ⅱ级( ):属于轻度精神衰退,近事遗忘显著,领悟与表达迟钝,计算不周,分析判断能力下降,对家庭与社会生活能力有所减退;

Ⅲ级( ):属中度精神衰退,定向不良轻度,远事遗忘显著,人格趋向本能,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生活需人照料;

Ⅳ( ):属重度精神减退,重要经历被遗忘,定向严重障碍,领悟与表达困难,极少接触外界,基本无性格显现,麻木不仁,无欲多卧,日常生活需要人照料;

Ⅴ级( ):属极度精神衰退,基本生活能力丧失,卧床不起,需人照料,不能感知外界,不知自身存在,失去全部人格,被动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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