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幸福别让钱“插足”

财产、遗产,剪不断理还乱。老人再婚,财产、遗产问题,成了一个最难逾越的拦路虎。

  张大爷、徐婆婆预感到财产、遗产问题是夕阳婚姻的一个严峻考验,于是到公证处做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两人约定:夫妻婚前财产各归各,人生百年之后,仍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如果任一子女虐待再婚老伴儿,则自动失去继承权。

  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虽然考虑周详,但最终还是泪洒黄昏。“那是一张难以挣破的网,把我们牢牢困在网中央!”慨然长叹,这张网,不仅仅是世俗观念的网,更是儿女们不停地向老人攫取的网。

  老人苦楚

  再婚遭儿女反对

  “儿女是自己的心头肉,财产是自己的养老钱,可是儿女各有想法,按传统观念,父母的财产,儿女早已当成是他们自个儿的了。”手里拿着一纸诉状,高大爷双眼发红,眼角湿润,越说越激动:“我要再婚,那就好像是在他们心头剜肉!”

  老伴儿前年去世,高大爷苦熬着一直没给儿女们提再婚的事,可是家中的冷清,让他感到晚年的孤独。过去,他这个50多平方米的家是全家人最幸福的港湾,儿女们挤住在一起,其乐融融,如今儿女们都有了各自的避风港,他这个地方,儿女们再难“常回家看看”。

  “老人的苦楚,儿女不懂啊!”高大爷说,欢乐是儿女们的,孤独是自个儿的,于是他想到找一个伴儿。高大爷虽然知道儿女要反对,但他仍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对女儿说:“高升桥那边有一个婆婆,人挺不错,很贤惠……”哪知,女儿一句话顶了回来:“爸,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有我们养你的老,你还怕什么?”

  “养老就只是为我送终吗?如果养老就是为了送终,我辛辛苦苦养儿养女做什么?”老人认为,儿女反对自己再婚,是盯着自己的那点财产。

  老人大病一场,再不提再婚的事,只是从此以后,郁郁寡欢,一下子苍老了很多。

  儿女害怕

  再婚多出继承者

  50多岁的李大妈来自农村,子女都有各自的家业,生活得很幸福。一年前,李大妈来到成都,在离休老人王大爷家中当保姆。5年前,王大爷的老伴儿去世了,在李大妈的照料下,老人感到晚年并不孤单,朝夕相处之下,不由萌生感情。去年,两人瞒着儿女结婚了,共同生活在一套9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里。

  今年初,王大爷病重医治无效去世了,他的儿女上门将李大妈撵出家门。他们说,这房是自己父亲的,理应留给自己,并称当初李大妈与老人结婚,就是想谋占这套房。不久,李大妈外出买菜,继子们悄悄到家,将她的衣物扔到楼道里,门锁也被换掉,李大妈大哭一场,只得回到农村。

  依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继承法》,李大妈有依法继承配偶遗产的权利。尽管李大妈与王大爷是再婚,但他们仍然是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夫妻,李大妈依法应当继承老伴的遗产。

  这就意味着,在法律意义上,老人再婚后,其老伴儿将成为合法的遗产继承人,与子女一起继承遗产,这对很多子女而言,是难以接受的。为了消除这位继承者,很多子女不约而同地选择:反对父母再婚。

  撕裂亲情

  多个“后妈”麻烦多

  “儿女们不是担心财产吗?我给他们财产就是了。”再婚前,张大爷仔细研究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也知道老人再婚会引发财产问题。于是,他与徐婆婆商量之后,决定到公证处去做一个财产公证。

  公证书将各自的财产做了仔细划分,约定:婚前的财产各自拥有,并由各自的子女继承。不过,张大爷考虑到,如果他去世后,自己的子女有可能会对继母照料不周,于是,他在公证书上加了一条:如果自己的子女虐待继母,将自动失去遗产继承权。

  就是这最后一条,给再婚套上了枷锁。本来,张大爷的子女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可最后一条就让儿女们以后要承担赡养继母的责任。凭空多出一个没有亲情的老人来赡养,儿女们都群起而反对。

  张大爷生气了,撕毁公证书。他有两套房屋,价值60多万元。他打算卖掉其中一套,与新婚老伴儿度过一个愉快的晚年。儿子知道老人的想法后,以其中一套房屋是自己购买为由,将老人撵出家门,亲情彻底撕裂。

  为了亲情

  再婚夫妻被拆散

  “有一位老人再婚后,与再婚妻子生活了26年,最终被儿女们强逼着离婚了。”成都老年知心热线的志愿者吴老师心情沉重,讲述了一对老人的辛酸故事,“今年初,老翁已80多岁,病情加剧。为争夺老人的财产,儿女们加紧了行动。首先想到的就是剥压继母的遗产继承权。大女儿是一名法学教授,凭着对法律条文的熟知,他们最终通过一纸判决,让继母败诉,最终一对20多年的老伴儿被拆分,继母丧失了大部分财产继承权。”

  “这件事例中,老翁的态度最为关键,老翁最终倾向于儿女的骨肉亲情,听凭儿女的摆布,违心地做出了伤害老伴儿的事情来。”吴老师痛心地说,“老人是最渴求亲情的,临死都想着如何维护儿女们的利益。”

  专家建议

  财产公证   

  给再婚“技术保证”

  长期从事老龄工作的肖先生建议说:在财产面前,很多老人想再婚,但想到扯不清的财产关系,最终只能放弃。老人一旦进行结婚登记,那么财产问题就将提上法律程序,难以回避,这就是一纸婚书让很多老人畏之如虎的原因所在。前些日子,学术上曾对这种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即不一定履行婚姻手续,这样可以不涉及财产问题。可是,老人们的传统观念很重,思想上比较排斥,难以施行。不过,还有另外一个途径,那就是进行婚前财产约定。鉴于财产公证可能引发的新的枷锁和障碍,再婚老人应慎之又慎,仔细斟酌条款,不要人为地增加子女的责任和负担,求得子女的支持。既然再婚是为了相扶相伴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何不避开财产纠葛。因而,公证的财产可以约定: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以及双方亲子关系不变,或一方自愿放弃另一方的财产继续权等。

  最后时光

  别让财产困住了

  省社科院学术顾问林凌教授:老人需要赡养,还会留下财产、遗产的争议,影响家庭团结、和睦,需要社会舆论正确引导。老人再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财产问题。老人的住房、医疗、救助、婚姻、临终服务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应该提倡老人再婚,不要因为一个财产问题,困住老人最后的时光。

  老年知心热线义务助老志愿者申耀成:近几年,由老人再婚引发的问题很多很多,不少老人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社会应该帮助老人克服再婚的心理障碍、财产障碍,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更幸福。

  律师说法

  老人再婚 “财产规则”这样定

  记者快评

  别让财富锁住老人最后的幸福时光

  “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一语道破老人再婚个中辛酸。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年轻,都需要一个关心呵护的伴侣,伴侣的位置绝非是子女或朋友所能替代的。

  贫贱夫妻老来伴。曾看到农村一对老夫妇,老翁织席而卖,老妇养猪而沽,终身微薄积蓄,住不过30平方米砖房,脏乱不堪,可是老翁老妇却终日微笑,乐观豁达,今日不管明朝事,不知烦恼。我知道他们因何而笑:即使一无所有,只因年老相伴,也是富甲一生。

  财富不是枷锁,贫贱不是镣铐。年老时光短暂,一刻欢乐,也胜过长年孤苦。

  一个年轻妻子曾深情地对她的恩爱丈夫说:“离开尘世时,我一定要走在你的前头,因为我不知该如何捱过没有你的晚年!”此心度人,谁又能面对失去老伴儿,孤寂度过余生的日子?!

  老父老母给了我们生命,养育之恩难以回报。为人子女,千万不要被财产蒙蔽双眼,别让财富锁住老人最后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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