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年人为养老再婚

从抚慰孤寂到夫妻养老,老人再婚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在天然的和制度的重重阻碍之下,老人“再婚热”的幻景仍处于一触即破的边缘。

  已是6月天了,家住北京海淀区的61岁老人毛尚清(化名)还捂着长裤长褂,戴惯了帽子的他,头上顶个厚帆布帽。老伴数月前去世了,毛尚清发现,没有了老伴,自己连夏天的衣服都找不到。

  1982年到2000年,中国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47%,老年人口则以3.2%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有1.2亿老年人,单是60岁以上丧偶的老年人就有4500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大。

  从情感诉求到“养老”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认为,在当下,伴侣和婚姻生活对于老年人,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一方面,退休引起老年人社会角色中断和部分社会关系的丧失,这一点在男性老年人身上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家庭规模不断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于是伴侣成为老年人生活中最主要的交往对象。

  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以北京为例,到2000年底,北京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6.7岁 这意味着,现在60岁的老年人如果丧偶,等待他们的可能是近20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孤独。

  社会观念的转变对老年再婚的推动亦很明显。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勤介绍说,中国的老龄婚介是1982年起步的。如果说在此之前,老年人再婚,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再婚还是半遮半掩的话,1982年以后,尊重老人婚姻自由的问题就摆到桌面上,老年婚介随之增多。在主观上,老年人的主体意识和独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许多老人认为人老了,更应该自己主宰自己,子女和外界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

  于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老人再婚上升趋势明显,直至形成90年代以来的银发再婚潮。当时,人们只注意到了老年人的情感诉求,再婚是他们排遣寂寞的需要,而此后的事实表明,老人再婚更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模式。

  32岁的IT工程师梁为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的母亲心脏不好,父亲去世后,母亲的状态让他和妹妹担心。两年前,母亲再婚,再婚老伴对母亲非常呵护。母亲再婚后已经住了两次院,基本都是母亲的再婚老伴一手照顾。第一次住院,梁为斌和妹妹当时甚至都不知道。现在,母亲身体好的时候,两位老人就一起出去游山玩水,母亲的精神比一个人的时候好多了。

  老年人再婚问题专家、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郝麦收认为,老年人再婚的养老意义已经大于婚姻意义。夫妻养老日益成为社会转型期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为此时,中国的社会养老制度还很不完善,另一方面,社会竞争的加剧,使得年轻人忙于事业发展无暇陪伴年老的父母,另外,经济条件,尤其是住房条件的改善使得年轻人和父母更趋向于各自独立居住。

  据1992年天津市的调查,青年人婚后有7成与父母一起居住,而2000年,只有两成,现在估计在一成以内。许多到婚介所登记的老年女性和青年女性,都明确提出婚后单过。

  再婚热遭遇“短平快”

  从2000年到2004年,天津市老年人登记再婚的数量以每年2%的比率增长。然而另一组数据却给前者涂上了一层灰色:天津市2002年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60%的丧偶老年人赞成再婚。其中,有再婚打算的只占37%,而事实上付诸行动的只占10%。

  也就是说,多数老人在再婚这个问题上是光说不练的,在耳濡目染周边再婚婚变的事情后,他们的顾虑就更多了。

  熊必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老年人“再婚热”和“再婚难”的问题是同时存在的。在老龄研究领域里,对老人再婚,早就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短平快”(恋爱时间短、感情平、离得快)的说法。如是,在审判实践中,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占了老年人离婚案件的绝大部分。

  根据《厦门日报》报道,去年厦门某区法院审理的老年人离婚案件有三百多起,其中 再婚老人的离婚案占了九成还多。

  从表面来看,老人再婚的最大障碍似乎是来自子女的态度。但究其根本,子女的反对绝大部分来源于对财产的担心。

  因为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不管是否是老人再婚,一方死后,财产由另一方全部法定继承,这样一来,死去一方的子女就有可能失去所有本应属于自己的遗产。在实际中常见到这样的情景:老太太的再婚老伴故去后,老太太继承了老头儿的房子,然后转手给了自己的亲生子女,而老头儿的亲生子女没得到只檐片瓦。

  如何解决老人再婚牵涉的财产问题,已经成为解决老人再婚障碍的首要问题。

  财产问题虽然至关重要,但是毕竟属于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老人再婚还会遇到一些其他的天然屏障。

  和青年人谈恋爱一样,两个老年人在婚前的了解阶段,会刻意隐藏自己性格和习惯中不好的一面,直到结婚后才会表现出全貌。而专家分析,人到老年之后,就变得缺少弹性了。婚姻会打乱原有的生活,两个年轻人磨合一段时间就习惯了,而老年人却很难做到。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学者周振基认为,在再婚老人的夫妻生活中,很多都没有性生活的调剂甚至记忆,这使得本来就缺乏弹性的相处更加没有回旋的余地。

  再婚失败后的心理曲线

  据周振基介绍,在所有再婚老人中,有65%~70%属于丧偶再婚,这种类型婚姻中的人易受回归心理干扰,尤其是老年人,跟原配有着几十年共同生活的感情记忆,再婚后往往不自觉地把先后两个配偶加以比较,得出今不如昔的结论。另外,老人再婚在生活上自然都希望得到对方的照顾,但如果单方面地索取,必然也会导致对方的心理失衡。

  现在,老人再婚离婚率开始下降的苗头,但目前总体上仍然在60%左右。徐勤认为,再婚离婚,对老人来说属于严重的挫折。许多老人再婚受挫后不愿再走入婚姻,而孤独的生活状态又会严重影响晚年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对这种局面的观望中走上了同居的道路。

  北京市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以配偶形式共同生活的老人中,未婚同居率占到60%,天津的数据是50%。徐勤并不看好同居的形式,她认为,这些老人大多是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但共同生活时间长了,经济问题就不可避免会遇到。而且,同居并非法律保护范围,青年同居的所有风险,老年同居也都有。

  还有一些独居老人,没有再结婚,也没有选择同居。但其中个别仍有性行为能力的老年男性,却成为了性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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