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松的“检讨”为啥不起作用?

    新闻案例:??廉署调查“梁司长买车”

  廉政公署前日正式就梁锦松涉嫌以权谋私的案件启动调查机制,将案件交由执行处B组接手调查,调查范围主要包括梁就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的会议记录,在有需要时还将向特首申请翻阅3月5日的行政会议记录。由于梁为特区主要问责官员,案件又涉及预算案,牵涉政府高度机密,故廉署一旦邀请梁协助调查,也需由执行处处长或以上职级官员进行问话。?
  梁锦松的“检讨”为啥不起作用

  作者:国卫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一个领导干部犯了错误,怎么办?按习惯的思路,首先是要做检讨,如果检讨得好,不仅能过关,反而“坏事变好事”,用自身“事例”教育了大家,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官员一旦变成“贪官”,首先做的就是检讨。

  梁锦松一时“疏忽”,在关税上调之前,为爱女购车,一时引起香港市民的不依不饶,他公开检讨了两次,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时说:“作为问责官员,我明白必须充分执行律己以严之原则,必须在市民大众眼中达到最严格的要求标准。我承认我在处理这件事上有疏忽,但希望市民能接受我是无心之失,而并非存心避税。我会吸取教训,并期望能继续以至诚的态度,服务市民大众,并受到董特首的严厉批评。”他又捐款又补税,按说,梁的行为,完全可以起“坏事变好事”的作用,但廉政公署还是正式对他启动调查机制。

  香港市民为啥不听梁的检讨,反而坚持要调查呢,这就和内地对待官员大不同的地方,调查要的是结果,是真相,而检讨要的是表态,是思想。

  按照“检讨”的习惯,首先“检讨”的不是错事,而是错误思想,具体到某一个人的错误思想,可能就是跟单位领导、家长老师,跟比自己年长的有权人不一致的思想,这样一来,错误思想也就遍地都是,人人都有,于是做“检讨”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检讨”不是为了改正错误,而是为了跟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只要跟上面一致,即使有什么错误,也用不着“检讨”,顶多是注意一下就行了;要是跟上边不一致,没犯错误也要“检讨”。梁锦松的“检讨”之所以不过关,是因为衡量官员的标准是民情、民意,正如董建华所说,“政府须民情在心,民意在握,同广大市民、立法会、社会各界团体有密切的联系和沟通;令施政的优先次序更明确,政策更加全面协调。这样,我们便可以为市民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可见衡量官员的标准不同,人们对官员的要求也就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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