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刷外币下月须备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额刷外币下月须备案   

  从今年6月1日起持境内卡在境内外发生大额外币存款、提现或消费交易时,要实施报告备案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公布的《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增加,银行外币卡以其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和欢迎。作为外汇管理部门,推动银行外币卡的发展,不仅符合公众需求趋势,还可减少外币现钞的交易,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因此,外汇局对银行外币卡一直持积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这位负责人说,为促进我国银行外币卡业务规范发展,外汇局发出《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将自2003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通知》对现行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作出了适应外币卡发展需要的较大调整;并在确保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对外币卡业务的各环节加以规范。

  相关规定

  发卡金融机构应按《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情况。持卡人在境内外使用个人外币卡或个人外币卡账户发生三种情形时,发卡金融机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备案:一个月内提取外币现金和消费金额累计超过20000美元;一年内提取外币现金累计超过20000美元;一年内提取外币现金和消费金额累计超过4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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