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好色所以光荣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虽然不漂亮,但是他们却足够美丽。比如说张曼玉就不漂亮,但是她足够美丽;梁朝伟也不漂亮,同样他也足够美丽。那只叫史奴比的小狗也不漂亮,但是它足够美丽。当然也有一些人虽然漂亮但是却不美丽。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喜欢去一个小餐厅吃饭,那家小餐厅的环境不错,所以也经常有一些身份可疑的女子光顾,而且是一来就是一群。她们都穿黑色的衣服,而她们的五官是很漂亮的,所以我的同学就被搞得很兴奋很激动。然而她们一张嘴就坏了:“干你娘啊!老娘昨天借你的钱,你***忘记了?”当时我们都吓了一跳,我们的表情就仿佛是大白天撞到了鬼。

  所以说,容貌是一个重要问题,但是不能代表全部问题。我曾经苦口婆心的劝一位朋友说,你何必太在乎对方的容貌呢?她现在是漂亮,然而这又有什么用?等到某一天,她牙也掉了,头发也白了,腰也弯了,皱纹也出来了,满脸老人斑,一身下坠的肉,你还爱她吗?你还不如找个电线杆呢,那东西皮肤光滑,并且五十年不变。同时我也苦口婆心的劝另一个朋友说,你为什么不换身衣服?你为什么不把脸弄得干净一点?你干嘛把自己搞得象个老巫婆一样?你现在不抓紧时间美丽一下,等你牙也掉了、头发也白了、腰也弯了,你再花枝招展的跑出来见人,那不成了老妖精了?

  我在于这个问题上是心情复杂的。我突然想起了一句广告语,我们一直在努力。在我生活的地方。美容业很发达。我看到很多脸色阴沉的中年妇女走进了美容院,她们费力的拉皮、瘦身或者割一个双眼皮,我认为她们本质上是失意的。我也看到一些年轻的孩子把自己的头发染得象太阳一样灿烂,假如这是个男孩,他还有可能穿着一件肥大得不能再肥大的裤子,然后一脸颓废的在街道上行走。按照时髦的说法,这样子很酷。我反对穿这么肥大的裤子,但是我并不反对酷。我今年25岁,虽然还算处于青春时代,但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容许一些奇装异服了。假如叫我重新来过的话,我也要恶狠狠的酷上一次。可惜我只短暂的酷了一年,在同学们的批评下,我大部分时间穿得象个童子军。

  网络上的人都喜欢向别人讨要照片,所以我认为除了满足好奇心之外,这其中也有些好色的成分。我的一个朋友很缺德,人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把照片给他看了,他看了后就很严肃的批评对方说:“长得难看不是你的过错,可你难看还不找个地方躲起来,你跑出来四处吓唬别人就是你的过错了。”其实,长得难看并不是人家的过错。我批评他说,是你的错,首先你的期望值过高,其次你的神经不够坚强,第三你只习惯看一张脸皮,你看不到这层皮下面的内容。某次我也居心叵测的给别人发过一张假照片,那照片上的人的确不怎么好看,结果对方穷凶极恶的按照那个说法训斥我,叫我不要四处吓唬别人。我嘿嘿冷笑,说,靠!你以为你是张柏芝啊?我还刘德华呢。

  所以说,难看的人不是可耻的。蔑视难看的人才是可耻的。王小波死后,他老婆李银河写了篇文章悼念他,说,我们当时很困惑,两个并不美丽的人会有爱情吗?看到这里我看不下去了,我想说,你是美丽的,你们都是美丽的。我不掩饰自己的感动。我曾经对另一个据说并不美丽的人说,你不要着急,你不要紧张和沮丧,每一个人一生中只会爱某一个类型的人,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美丽,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美丽。在真心爱你的人的心中,你就是天使了。只是他还没有出现,某一天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他就会窜了出来,并飞快的牵住你的手。

  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当杜拉丝年迈的时候,她变成了一个毫无姿色可言的老太婆。然而还是有人深切的爱着她,那是个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据说还是个同性恋者。杜拉丝死后,那个男人还在坚持不懈的给她写着情书,而他也被公认为是杜拉丝最后一任丈夫。杜拉丝是个自信的女人,她在自己的作品里早就预示了真正的爱情,按照她的判断,美貌固然令人喜爱,然而若干年后,你将会更加热爱我饱受岁月摧残的容颜。她是正确的。而与杜拉丝的被岁月颠覆和沉淀的爱情观相比,如今我们对于美丽的追寻是何其急切、何其惶恐,又何其茫然。因此说,作为一个生活深处行走的人,我们的肉身是沉重的,我们的灵魂却是轻盈的。

  我们好色,我们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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