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心理和驾车安全的关系(二)

二、掌握“注意”规律,增强驾驶员的心理准备

  在驾驶员从事驾驶活动的工作中,注意占特殊地位,它是心理活动对那些于自己有无意义的事物指向和集中。当缺乏集中于注意客体的车辆、行人、道路线型、视距及交通标志所引起的情绪、兴趣之间的关系,如:不注意看,就会视而不见;不注意听,就会听而不闻;不注意思考,就会判断失误;不注意操作,就会操作失控等等,在这些情况下都是注意力没有的到集中,而导致感知迟缓、判断错误甚至出现危险征兆。在驾驶活动中要排除其他事物的干扰,全神贯注的开车,时刻记住:“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转,想到安全”,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当客体集中注意的时候,主动权是属于主题的,主题必须经过意志努力,才能得到的集中,不仅是指那些情绪上令人愉快或使人兴趣的东西,而是那些应该注意的东西。因此,与驾驶员要达到安全的目的和意志的努力有着密切联系。人的心理状态是维持注意的重要条件,身心疲劳的人很难集中注意力,往往在驾驶无关任务即将结束时,会变的反映迟钝、差错增多。另外与驾驶无关的(如:家庭纠纷、人际关系等)而引起的情绪都会减弱注意力。而这种随意后注意对驾驶员来说,是对他认为有意义、有价值客体的集中。如驾驶员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在驾驶活动中他的随意注意是很容易转变为随意后注意,在驾驶活动中就会变得轻松、自如。

  三、增强“意志”能力,确保驾驶员的心理舒畅

  在从事驾驶活动时,为达到安全的目的,充分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商,克服重重困难,正确处理路面情况,冷静处理复杂的交通矛盾冲突,这都是意志的表现。

  意志是意识的调节,他表现在有能力去实现有目的方向的活动和需要克服困难的行动,人的意志是在完成预先拟定目的活动行为中表现出来。驾驶员在从事驾驶活动中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当为了达到安全目的时,就需要拟定达到目的的一系列决定。例如,是加速还是减速,是超车还是让车,是避让还是停车等,并付诸实施,运用意志去完成任务。

  善于提出和达到具有意义的目的所表现的个性意志,人在琐事和细微节上耗费精力,他能理解社会的要求和公众的利益,并反映出这种要求和利益的目的。迅速而又经过深思熟滤地选择目的和确定其达到的方法表现出的个性意志特征,能全面深刻地考虑行动和达到目的的方法,懂得其重要性,了解其后果,一般在紧急情况下,能摆脱动摇,坚定地实现这个目的,在现有条件下尽量做出成效。

  能够抑制住妨碍达到目的的心理现象和生理现象所表现的个性意志时,驾驶员在条件恶劣的情况下,会破坏情绪。如急噪不安、惶恐等。而有自制力的驾驶员则会克服这些不良情绪而保持良好的心情。

  总之,人的心理特征变化是由人的心情、环境所表现不同的心理反应,对驾驶员来说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是及其重要的,但是目前还有部分驾驶员存在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心理特征,如抢时间、爱超车和出风头心理等,这些特殊的心理特征往往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一些年轻的驾驶员要引起高度重视。当然,良好的心理状态要靠驾驶员自身去培养,首先要努力学习技术,逐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是下决心增强自身的责任感,让安全扎根于自己的心灵深处,这样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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