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有些痛苦是人为放大的

  我的一个同学最近离婚了,原因是她无法忍受男方给她带来的痛苦。

  她向我倾诉了心中的“苦”,她痛斥前夫是一个“暴躁狂”,自私刻薄,不近情理。我让她说出前夫具体在哪些方面得罪了她,她一一罗列:前夫当众指责过她,让她很没有面子;他不给她买早点,让她心情不爽;他也向她动过手,属于推搡之类,但这在她心目中等于家庭暴力。

  我听了她的诉说,我劝她说,你可能夸大了理由,放大了痛苦,夫妻居家过日子,磕磕碰碰难以避免,如果对此宽以待之,便会减少许多烦恼。

  其实,世间的很多痛苦,或者说我们所遭受的痛苦,往往是被人为放大了的。

  “我多么痛苦!”“我多么不幸!”说这些话的人,据我观察,往往是一些活得悠闲而又不错的人。他们对别人要求过高,对自己则很放纵,认为别人一无是处,而自己则十全十美。据我所知,我的这位同学的前夫并不是她所想的那么可怕。如果她能宽容对方的一些小缺点,就不会导致双方的矛盾加深,以致各奔前程。

  一个家庭的确有许多琐碎的烦恼之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生活态度到生活习惯的容忍,对对方职业、文化层次的容忍,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而我们必须淡化它。倘若有了这么一种现实的态度,我们就不会在那些貌似高贵的、虚拟的痛苦上兜圈子。

  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会遇到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并组建家庭,当你认为你遇到的这个人天底下最坏的时候,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是天底下最好的。如此一来,我们有什么必要走极端,又有什么必要放大我们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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