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甘情愿为你留下戒痕

无所事事在网上游逛,当我的手放在键盘上时,中指上的石头的光芒在日光灯下闪烁。说老实话并不喜欢戒指这种首饰,它常常太紧,勒得手指出现一圈痕迹。但如果太松,又会不知不觉地滑落。带到习惯了,一旦突然摘下来,又觉得左手冷嗖嗖地冒冷气。非常之矛盾的首饰,和爱情一样。

按北欧的传说,女人的左手上有魔鬼,给女人一个不安分的灵魂,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要用戒指把女人的手指套住,把魔鬼驱逐出去。

这是男人常用的手法,就像董永把七仙女的衣裳收起来一样,古今中外皆是,然而女人是心甘情愿的吧。
否则带上了可以摘下来,作为一个主妇,难道不知道那个傻小子把羽衣收在那个角落里?

不喜欢带戒指的女人在心灵的深处,是喜欢自由的,例如三毛例如安妮宝贝。但是她们仍然拥有属于自己的戒指,戒指代表了一段爱情曾经真实地存在过。有天爱人不在了,感情消失了,只有掌中的那枚小小的戒指给女人一点回忆的慰藉。三毛在进入哥伦比亚旅游时(当时荷西已经去世了),为了安全不得不把结婚戒指摘下来,挂在脖子上,她形容自己看到手上的那圈戒痕时,满心的不自在。

我也是一个不喜欢带戒指的女人,也许与星座有关,对于这种首饰的兴趣不会超过12小时,总是感到手指头的不堪重负。

可是有一天,有一个人买了一个戒指给我,那种相当简洁的形状,中间一个小小的石头,然后就套到我的手指上了。

想起亦舒对喜宝的描写——“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想起这段文字,心里有种糊里糊涂的快乐与哀伤,但是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我的戒指仍是心甘情愿地被带在手指上,并留下了一圈深深的痕迹。一直烙到心里。因为,这是一个爱我的男人掏钱为我买的戒指。女人,心底渴望的还是很多很多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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